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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公告 |
时间: 2024-07-12来源:基建办 |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3、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46号 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46号。医院总投资62665.98万元,拆除原址所有建筑,对院区进行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 (1)拆除现有所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600m2,包括1栋门诊住院楼、1栋妇科住院楼、1栋实验楼、1栋助孕中心、1栋后勤服务楼、1座锅炉房、1座污水处理站等。 (2)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3405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5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17550m2。 地上建筑包括1栋门诊住院楼、1栋生殖助孕中心等,合计建筑面积16500m2。其中新建门诊住院楼位于医院的东南侧,主楼高约16米,为一栋主体4层、局部3层建筑,建筑面积12390m2。新建生殖助孕中心位于医院的西北侧,楼高13.59米,为一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4110m2。门诊住院楼和生殖助孕中心2层和3层设置通道连廊。同时在院内中心区域建设地下工程,主体一层、局部二层,合计建筑面积17550m2。 本项目新增病床168张,平均日门诊量可达1000人次。污水处理站位于院区西北侧地上。 (3)依托医院周边完善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利用现有水、电、路等设施资源,结合新建建筑进行给排水、供热制冷、变配电、燃气等设施安装和管线的敷设、连接。 二、项目污染产生情况及采取措施概述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直燃机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 废气治理措施:1台单热型直燃机运行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1台一体化直燃机1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5有组织排放;1台一体化直燃机2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P6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进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一根高于屋顶的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P4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加盖、埋于地下。 废气治理效果:验收监测期间单热型直燃机废气排气筒P1出口、一体化直燃机1废气排气筒P5出口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P2出口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中标准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低于《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限值要求,甲烷、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实验废水、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和其他生活污(化粪池处理)。 废水治理措施:上述废水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经生物接触氧化+单过硫酸氢钾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津沽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治理效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粪大肠菌群数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内地下设备(消防泵站、给水泵站、中水泵站、热水泵站、换热站、空调机组、制冷机组、10kV 变电站、柴油发电机房、油烟净化风机、污水处理站鼓风机、地下车库风机),室内地上设备(电梯间设备、空气净化机组、地下重点实验室的通风橱风机和超净台风机)、室外设备(直燃机房和冷却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车辆进出行驶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医院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音、消声、基础减振、坡顶隔声、管道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噪声治理效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南侧、西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置于专业、密闭的容器内,然后经医疗废物专用通道运至医院西北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委托天津瀚洋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日处理;污泥、实验室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由物资部门回收每日回收处置;废反渗透膜、废纯化柱、废活性炭由城管委每日统一清运。 固体废物治理效果:上述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4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20646898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本项产生都得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至日期: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024年7月12日 |
责任编辑: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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